2020年,全地区农牧民碘盐推广任务共计478.4615吨,其中噶尔县41.305吨,日土县47.883吨,札达县32.9395吨,革吉县94.369吨,普兰县45.1935吨,改则县130.526吨,措勤县86.2455吨。
按照上述目标任务,我局已向各县经信局下达了《关于做
好2020年度农牧民碘盐配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县经信任务,强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碘盐配送、督促指导、盐款收缴等要求。《通知》同时下发到盐业阿里分公司,并对做好碘盐采购、质量把关、抽样检查、运输配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待2020年农牧区碘盐采购完毕,我局将加强碘盐运输、配送以及盐款收缴各环节指导督促工作,确保我地区农牧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合格的碘盐,确保企业按时收回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