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了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发布之日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再实施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