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机关建设 >> 机关建设 >> 正文

经信局关于组织学习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5日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经信局关于组织学习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12月29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张帅军主持召开了传达学习《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精神。全体在家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要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基本情况,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待遇落实到位。要着力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努力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坚守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治“四风”,坚持纠树并举,推进综合治理。认真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

最后,张帅军书记总结强调要加强健康教育,让干部职工学会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杜绝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上一条:经信局学习关于追授尼玛扎西同志“全区 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下一条:经信局组织学习《中共阿里地区地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办公室转发<关于五起厅局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