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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8-12-26 来源: 点击数: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阿里地区行署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藏委厅〔2016〕25号)精神,设置阿里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行署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地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地区行署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西藏自治区和地区行署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承担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职责。

(八)承担有色、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民爆、食品、医药等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地区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地区食盐专营工作,加强与盐业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资源勘查评估,整合资源开发,规划梯度利用。

(十)统筹推进全地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种信息资源的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的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十一)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地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机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保卫、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科(盐务管理科)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地区行署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拟订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有色、黄金、建材等工业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技术装备发展和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拟订轻工、食品、医药等工业行业及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藏药材扶持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藏医药重大科研项目;负责地区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地区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地区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地区碘盐推广工作;承担全地区盐业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测;协调盐业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三)中小企业科(非公有经济办公室)

承担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优化;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职责;负责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职责。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拟订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地区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要素及原材料方面的保障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编制13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

四、所属事业单位

(一)地区信息资源中心

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地区信息技术应用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信息化教育培训,推进重要信息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地区信息化建设经常性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全地区电子政务网络的组织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地区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库的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工作;负责促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负责全地区重要网路与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为各县和各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协助;承办地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推进全地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地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藏文应用软件科研、开发、扶持工作。

(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不定级别,事业编制1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由办公室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阿里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招商引资工作职责分工。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招商引资的宏观管理和牵头组织工作;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行业相关领域的招商引资具体工作。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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