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
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2020年3月23日,地区经信局党组书记张帅军主持召开了2020年第6次局党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确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方面的重点内容,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局党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落实区党委和地委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特殊政治含义和极端重要性,坚持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看待问题,切实增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守责、负责、尽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