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政府储备盐验收工作
根据自治区经信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政府食盐储备审核验收的函》,2023年4月4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赴中兴盐业阿里分公司进行政府储备盐验收。
验收现场,工作人员对企业政府储备盐(农牧民储备碘盐50吨、城镇精制盐10吨)的具体数量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二是承储企业是否落实专户管理;三是储备食盐储量时都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工作人员要求,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储备足量且质量达标的碘盐;并做好仓库“六防”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仓库不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多措并举做好我地区碘盐储备配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