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经信局关于《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地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主动认领,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防范相关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积极传达文件精神,督促做好防范工作
根据安委办文件精神,我局立即部署相关工作,安排局业务科室根据近期工作实际灵活掌握方式方法开展民爆物品安群防范工作。我局业务科室以电话形式向民爆公司负责人进行文件学习传达,并督促民爆企业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民爆物品盗失或非法流入社会。
二、主动掌握民爆近况,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经我局向公安部门认真了解,并核对民爆公司上报的月销售统计情况,民爆公司严格实行销售许可制度,没有出现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民爆物品情况,严格实行出入库和储存场所安全管理,不存在民爆物品盗失或非法流入社会风险。民爆企业销售许可实行年检制度,企业销售许可证于2019年5月13日进行换证,有效期至2022年。民爆运输车辆于11月10日前年审完毕无安全隐患,能够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民爆物品于9月底停止销售,自10月初恢复销售以来,10月份民爆公司共销售炸药8.16吨,雷管0.1万发,月初未购进炸药和雷管,月底库存炸药40.276吨,雷管3.59万发,导爆索0.45万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