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20ALSWJJC-02
职权类别:行政检查
职权名称:对碘盐加工、批发、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
子项名称:无
行使主体:阿里地区工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综合科(盐务管理科)0897-2822401
设定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检查对象:从事碘盐加工、批发、市场供应的企业
检查内容:碘盐加工要求是否达标,批发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市场供应是否按要求从具备资格的企业购进。
基本流程:制定检查方案—检查实施—反馈检查结果—处理决定—监督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办结
工作时间和地址: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夏季早上10:00—13:00下午4:30—7:00
冬季早上10:30—13:30下午4:00—6:30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建设大街南段地区工信局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阿里地区工信局办公室0897-2822850
注意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