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欠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地区始终把清欠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作为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权益的重点手段,行署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减负办深入各县督促清欠任务,切实将清欠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推动和落实。地区减负办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先后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5轮自查清理工作,重点针对清偿进度缓慢,清偿计划不细致和“零报告”问题进行了清理自查,且在全面梳理甄别、核实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地直各部门再排查、再梳理、再审核,坚决防止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为有效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发生,地区减负办积极主动与地区审计部门对接,并督促各县积极落实审计核查发现拖欠账款的清欠工作任务。
为加大清偿进度严防新增,地区减负办认真清理汇总各县、各部门和国有企业上报的自查清理情况报告,先后给各拖欠主体下发《关于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度的函》《关于上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完成情况的函》,并对清欠工作情况实行一日一报制,定期督促拖欠部门依法履行还款计划。
2020年我地区上报自治区清欠任务为1045.08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我地区按照还款计划已清理账款1045.08万元,清欠完成率达到100%,对标对表完成了各项还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