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地区高新数字产业专项推进组副组长米玛多吉主持召开阿里地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高新数字产业专项推进组2020年第二次推进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自治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0—2025年)的通知》(藏政发﹝2020﹞5号)精神和研究《“十四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统筹推进地区高新数字产业发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和行署领导对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批示、批示精神。会议通报了高新数字产业专项推进组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十四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一是抓好学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一届自治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齐扎拉同志的讲话精神,掌握了解数字经济主要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指导具体工作,按照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入融合。二是抓好政策研究。各职能部门要对照《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内容,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加强政策研究和运用,准确掌握政策精神,明确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三是抓好任务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西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任务分解要求,认领属于本行业的工作任务并推进落实。四是抓好定期分析。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地区高新数字产业专项推进组办公室沟通、衔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五是抓好汇报衔接。地区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任务,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力争纳入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